哈飞车友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3498|回复: 62

本站关于“死哈飞”“册我帖遭报应”“五之光 ' "五之光2" “五之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11 17: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死哈飞”“册我帖遭报应”“五之光 ' "五之光2" “五之光3”“五之光4”“还我公道4”  ‘无限注册法“  “潜水飘 ” :”木林森林“山东大汗” “ 山东硬汉”“还我公道3”
‘青山绿水’ “天花板”“游客路过”“aspe”
‘’
这是用过的ID 恶意之极,民工天天有时间上网,这不维权,是职业!




说明:根据疑似车主的最新发帖说明,所有这些帖子都不是车主本人所发,因此应系唯恐天下不乱、别有用心的小人所发,怀疑是竞争对手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破坏,因为本站将继续关注,严格监控论坛,即时删除此类非法贴。
疑似车主声明:http://www.myhafei.net/bbs/read.php?tid-64731.html



该用户以前曾多次在我站重复发表维权贴,本站曾经多次提醒无效。昨天和今天仍大量发表相同内容的帖子,包括主题贴和跟帖,已经被我多次删除。

就删贴事件,本站声明如下:

第一,本站与哈飞官方无关,只是哈飞车友和志同道合者们,自发成立的一个讨论哈飞汽车的一个场地。本站没有接受哈飞的赞助,也不接受哈飞官方的指导和管理。本站没有哈飞官方人员参与管理,所有管理人员都是民间哈飞车主、汽车爱好者等业余人士,与哈飞无关。


第二,本站对该车主的遭遇深感同情,希望该车主能通过各种渠道维护权益。

第三,根据原车主的说明,所有这些马甲贴,均与车主无关,属于别有用心的人士,恶意发帖,以达到不正当竞争的目的,我们希望此人或者组织能悬崖勒马,不要触犯法律。

第四,这些别有用心的,与车主无关的人士,天天以极恶毒的语言发帖,我们衷心祝愿该人士或者组织全家出门死光光。

最后,如果该用户继续发表重复帖子,本站将按照论坛管理规定给予删除,敬请理解。

我们欢迎大家发表对哈飞车的看法,用车的经验,遇到的问题。但是发表此类内容,不能影响别人正常浏览论坛,请大家能给予理解和支持。
发表于 2010-10-11 17: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11 17: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很气愤!发一两个帖子大家看到了知道了并帮你出主意了就可以了,还发那么多重复的帖子!
支持老大的做法!
发表于 2010-10-11 17: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论坛的决定 同时对这样的行为论坛坚决给予 封号!
发表于 2010-10-11 17: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11 18: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悔改,
发表于 2010-10-11 18: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偏差那么大,你是怎么开到现在的?第一同情,第二佩服
发表于 2010-10-11 18: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个区发一次就够了,发的多了反而不会去看(类似广告那样的形式)
就5楼这个ID的名字 册我贴遭报应 我没有删帖权,有的话一定删,老子不怕你说的所谓的报应
本来你来这里诉说可能会得到大家的帮助,可现在你污染大家的眼睛了。
发表于 2010-10-11 18: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的正 ,做的端。不怕报应。本来让同情的事,让你整的?



这里只是车友自己组织的交流论坛,不是哈飞高层的后花园。请自重!
发表于 2010-10-11 18: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是这样发就没有意思了。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哈飞车友会 ( 鲁ICP备15020090号-4 ) |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GMT+8, 2024-12-21 23:39 , Processed in 0.020546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

© ys166.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