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飞车友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634|回复: 14

交通部下发通知要求继续征收养路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0-30 17: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0:3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刘洋) 昨日记者从交通部获悉,交通部已经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并下发给全国各地的养路费征收部门,这标志明年的养路费将继续征收。同时,北京市明年的养路费征收也将于12月1日启动。

  此前,关于征收养路费是否违法存在争议。

  交通部下发征收通知

  今年下半年,一篇发表于《检察日报》的评论文章称,有关部门最近几年对养路费的征收有悖现行法律。此说法一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北京一律师在10月中旬将北京市路政局告上法庭,称其征收养路费的行为违法,要求退还所交纳的养路费。

  据了解,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36条进行修改,取消了征收养路费的相关内容,修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国家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自1999年10月31日起公路养护资金只能通过征税来筹集,所以现在继续征收养路费属于违法的行为。这也使得一些车主对于明年养路费的缴纳采取一种观望的态度。

  北京市已做好征收准备

  但是,日前交通部已经下达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征收单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的工作。这表明明年全国公路的养路费将继续征收,并没有取消的迹象。

  昨日,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集处的有关人士介绍,他们已经接到交通部下发的有关征收2007年养路费的通知。和往年一样,北京市仍然从12月1日开始征收下一年度的养路费,他们已经开始为明年的养路费征收工作做准备。

  据了解,2000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2号通知称,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各地仍应继续征收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交通规费。对漏缴和拖欠的交通规费,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继续追缴其规费,并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
发表于 2006-10-30 18: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私家车主来说 不改得到的实惠多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0 20: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说,根据里程了,要是车主每年里程1万公里~2万公里左右,两者差不多。

要是超过2万公里,就是养路费划算。

要是低于1万公里,还是燃油税划算。

关键的一条:燃油税开征以后,甭管你是公路局长的小舅子,还是交警队长的大表侄,一个也跑不了,多跑多交,少跑少交,这体现了公平原则,所以是一种比养路费更优秀的制度。
发表于 2006-11-2 14: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燃油税还是早点开征的好,我一年跑不了2万。
发表于 2006-11-2 14: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查的不严的话我就去换牌照
发表于 2006-11-2 20: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人
发表于 2006-11-3 00: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交吧!
发表于 2006-11-3 16: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山东大汉2006-11-02 20:18发表的“”:
高人
只可惜我是贷款买的车,登记证在银行里,不知道可不可以换
发表于 2006-11-6 16: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征燃油税吧,这样才能体现我们小车省油的优势,俺油耗为5,每年跑不了一万
这论坛速度真快,坛主的服务器放哪儿?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09: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家里的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哈飞车友会 ( 鲁ICP备15020090号-4 ) |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GMT+8, 2024-11-25 10:41 , Processed in 0.033270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

© ys166.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