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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uoxin8448

桂元与guoxin8448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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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08: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鄙视,这样人踢出去永远封他ID,200元咱们车友给他垫了也就那么回事。
发表于 2010-4-11 08: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逻辑。。。无语中!
发表于 2010-4-11 09: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guoxin84482010-04-10 23:40发表的:
我为什么要退出论坛呢,我还舍不得你们呢,难道抛弃我,难道我精彩的作业都白做了,流浪的心说的什么牛头那句话说我心里去了,我就是那个意思,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全则,我不愿意出钱是因为,如果出钱了,就说明我全则,希望你们能理解,桂兄我会跟他单独唠的,希望你们别逼我出论坛,我态度坚决,告我可以,反正最后错不在我,但是让我承认错误,不可能,觉得的不可能,就这脾气了,乐咋咋地了


首先我不希望哪一个人  因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退出论坛,但真要从法律上个人分析,货到付款的方式的不是没有,货到不付钱的也有,无正当理由。而拒不付钱的,就涉嫌诈骗

8848可能有怨言  东西不在你手,还赔50元,还要你负责其他的,可以理解,但前提是交易的买方就是你呀.有图有真相。只能说交友不慎
发表于 2010-4-11 09: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会逼那位车友退出论坛,论坛的大门是为每一位车友敞开的,只是跟帖发表看法,希望圆满解决
发表于 2010-4-11 09: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合同法和国际惯例,楼主因先垫付货款,然后楼主的损失,要跟他的朋友要.    
发表于 2010-4-11 09: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7楼五菱哈飞2010-04-11 07:45发表的:
我是五菱的 我来打酱油的 我只想说一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都是一路货色 相当B4 看不起 这种人用着别人的东西就那么相安理得
严重支持!!!!!!!!!!!!!!!!!!!!!!!!!!!!!!!!!!!!!!!!
发表于 2010-4-11 09: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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