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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这样的补偿标准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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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1 09: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1 09: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阳房价物业地址: 市建设东路南阳一中对面 [楼市地图]

售楼地址:  市建设东路南阳一中对面  

户型面积: 35.37 - 177.46 (平方米)   

起价均价: / 2900 (元/平方米)   

开盘时间: 2006-12-02 (热销中)   

入住时间:   

物业类别: 普通住宅   

建筑类别:   

装修状况: 毛坯 [装修图集]  

付款方式: 一次性,银行按揭 [贷款计算器]  

容 积 率: 2.7  [关于容积率]  

绿 化 率: 42.7 [关于绿化率]  

售楼电话: 62890666,62890888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1 09: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宛政〔2009〕41号)规定,结合该区域土地区位类别,采用协议补偿和评估补偿两种方法进行。

  (一)协议补偿

  1、对持有产权证砖混结构房屋的补偿:基准价750元/平方米×区位调节系数(1.08)=810元/平方米。

  2、对于确属原有老房,一、二层房屋面积未办理产权手续的砖混房屋,经组、村(居委会)、乡(办事处)、区认定后,按810元/平方米减去74元/平方米(办理规划证、房产证等费用)计算,应补金额为736元。

  3、对于确属老房一体建成的三层以上房屋,经组、村(居委会)、乡(办事处)、区认定后,按照建筑成本价给予补偿,不再享受其他任何补偿和补助。

  4、涉及村、组集体房产的补偿,根据实际状况,按照标准减去折旧进行补偿;租赁村组集体土地进行加工、养殖、休闲等的房屋设施,经组、村(居委会)、乡(办事处)、区认定后给予建筑成本价减去折旧进行补偿。

  5、对经认定确属老房的砖混结构房屋,门窗未装、水电未通的,按应补标准每平方米扣除20—30元后进行补偿。
发表于 2009-11-21 10: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1-21 12: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不好说啊 每个地方不一样
偶这里拆迁有房产证的砖混2400元
发表于 2009-11-21 12: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有高有低。
发表于 2009-11-21 13: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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