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飞车友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04|回复: 3

[转帖]新交强险出台后的怪现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8-4 08: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帖]新交强险出台后的怪现象
好车 破车 外地车 都要躲着走

“要跟着前挡风贴了交强险标志车的,如果把他追了,他还要赔追他的车钱”,“发现有宝马、大奔跟着,一定要甩掉。否则被好车追尾,他赔你的还不如你赔他的多”,“别跟外地车撞上,即使他有保险,能赔你,可你还得跟着他去外地拿钱”。交强险实行近一个月后,一些老司机总会这样叮嘱身边的开车人。记者从多方了解到,交强险理赔发生后,一些当初没有想到的麻烦也随之出现。北京市东方腾龙汽车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葛劲松详述了理赔时的尴尬。  

链接——  

交强险首次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设定了赔偿限额,总赔偿限额为1.2万元。  交强险的理赔条件相对以往的商业三者险而言更加宽松。因为以往的商业三者险,只有当司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时,保险公司才会进行理赔。而一旦交通事故不是因为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进行任何赔偿。但交强险却规定,无论在交通事故中司机有无责任,保险公司都必须赔偿,理赔条件比以往宽松了许多。
  车主可以单独购买一份6万元限额的交强险,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5万、10万、20万、30万元等不同档次限额的商业三者险以及车损险和各种附加保险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
  购买多少钱的三者险实际上需要根据司机个体的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比如,经常跑长途或常跑郊区、远路的司机,就可以建议他们去投保50万元的三者险。
  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如果每天只是把车当作代步工具,行车路线一般控制在四环路以内的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概率就相对比较低,那样一般投保20万元的三者险就可以了。

  一份交强险只是最初级的保障,对于经常上路的司机来说,其实并不够用。一般情况下,如果不会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在购买了交强险的基础上,再购置一份2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麻烦一  A车追尾B车,A车全责、B车无责。A车购买了交强险,B车则是持老商业三者险,在理赔时就会有麻烦。因为根据交强险“无责任赔偿”的规定, B车也应最高赔偿A车400元,但是B车持有的老商业三者险并没有无责任赔偿的规定,也就是说根据老商业三者险,B车没有赔偿责任。那么处理时,是应以A 车所上交强险为准,还是以B车所上的老商业三者险为准,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
应对:跟着前挡风贴了交强险标志的车,如果追尾,前车也要赔后车钱。  

●麻烦二  还是跟追尾有关。路上不仅要观察前车,还得看好后车,如果有宝马奔驰之类的车紧跟,千万得想法甩掉。假如前车是奥拓,被奔驰追尾,两车都上有交强险。奥拓稍微修理一下保险杠,可能只需100元,而奥拓可能要赔撞他的奔驰400元。每天开车上路得揣着钱,被撞,可能还得倒找钱。
应对:如果被好车紧跟,一定要毫不犹豫甩掉。  

●麻烦三  被“碰瓷儿”的撞了,够委屈,?故且应对:好车得躲着,破车也不能靠近。  

●麻烦四  如果不巧与一外地车相撞,二者都有交强险,对方也没有二话,愿意根据相关规定赔偿,你也别以为就踏实了。如果这车是从天津、唐山开来的还好,你跟着回去一趟也还值得;如果这车是从新疆、广东、海南开来的,你也得跟着去一趟,不仅搭钱,还要搭工夫。如果不想搭这些,那就只有不要赔偿,自认运气不好。
应对:前后左右,都不要看到外地牌照车。

●麻烦五:
两车相撞,二者都有交强险,但是在不风公司购买的。双方必须一起出现在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办理理赔,而且去一趟可能还办不利索。这就意味着,两位开车相撞的人,必须结伴奔波在不同保险公司之间办理理赔。拿到赔偿款时,别忘把为此搭进去的时间、精力、交通费等扣除。
应对:一定要撞与自己在同一公司购买交强险的车,或者只撞与自己在同一公司购买交强险的车。但尚未找到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
8.jpg
发表于 2006-8-4 08: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鸨贱会的那帮子人果然都是一群
发表于 2006-8-4 16: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啊,那也太黑了吧.如果真的这样.那碰瓷的不就越来越多了嘛.
发表于 2009-10-14 22: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哈飞车友会 ( 鲁ICP备15020090号-4 ) |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GMT+8, 2024-11-24 22:39 , Processed in 0.041970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

© ys166.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