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飞车友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70|回复: 1

中华汉奸排名(截止1949)TOP 10 [转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20 17: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OP系列又来国观了,因为国观就是FQ和HJ的对抗前沿阵地,所以发此汉奸排行榜供各位高手点评,指正。(我不是HJ)
  
  第10名
  北宋末祸国至巨的大奸臣-—蔡京
  他虽然书法很棒,但是无奈品德低劣,后人不齿其奸,将四大家“苏,黄,米,蔡”的蔡送给了蔡襄。(他的门徒就有下面还要讲的秦桧)
  
  汉奸指数★

  第9名---明末将军洪承畴
  关于他,还有段很有意思的故事。他投降清朝以后,随着清军南下平乱。其中就有一个人打着已故史可法的旗号造反。兵败被俘。因为当时众人都传说史可法将军未死,搞的清军军心不稳,就派洪去审问那个造反的头领。他问那个头领,“你从南边过来,可知道史可法将军死了没有?”(当时,明朝还不知道洪已经投降了,皇帝还以为他已经战死了,就将他封为经略,大加褒扬。)那个头领回答说,“你从北边过来,可知道洪承畴将军死了没有?”
  
  汉奸指数★★

  第8名----把张爱玲迷得七魂出窍的大汉奸胡兰成
  真不知道她看上他哪一点了!她被日本侵略者害得那么惨,会爱上一个汉奸~~无奈的讽刺吧
  他战后很高明的躲过惩罚,逃到了日本。后来娶了他的老相好,另一个臭名昭著的大汉奸吴四宝的遗孀在日本终老,他终于完成了他要作日本人的梦想。这个连他的汉奸同僚也指称他是‘一个变了质的中国人’的货色,担任汪伪政权的宣传部次长,为配合日本进攻进行宣传,日军进攻武汉时,亲赴汉口创办《大楚报》,在舆论上作日本鬼子的开路先锋。张爱玲这样一个叫嚷着‘出名要趁早’在国破家亡时写些风花雪月文字的小女子,虽不像周作人那样十恶不赦,但死心塌地爱上胡兰成这个铁杆汉奸外加花心大萝卜(与张交往时胡先后共与八个女人有夫妻之实),真是让人连叹气都没力气。前一阵胡兰成的《今生今世》,《禅是一枝花》在大陆卖得火热,可能以后连他为汉奸张目的《山河岁月》也要拿来火一火,十足让人感叹,不知今夕何夕!
  
  汉奸指数★★★
  
  第7名-----周作人,鲁迅先生的二弟
  这个中国最大的文化汉奸,就因为人们爱其才而手下留情。鲁迅文字在于精神力量,论文采却远不如他这位弟弟。此公变节后,不说做汉奸文章软化国人抗战意志,为‘大东亚共荣’鼓吹,竟公然到日本慰问侵华作战受伤的日本海军官兵,并自掏腰包为之捐款,文人无耻,尚有过如此乎!难道单单是因为他娶了个日本老婆的缘故吗?战后蒋曾决意要杀此人,因文人一支笔胜过千军万马,周作人以在文化界的至高地位与影响在抗战中的危害不亚于汪伪政权。幸胡适、傅斯年等惜其才为之多方奔走努力方免其一死。内战共产党胜,周作人出狱,以为从此无虞,却逃不过后来红卫兵的拳脚,死于上海。  
  
  汉奸指数★★★★★


  第6名----周佛海:汪伪政权“三巨头”汉奸之一
  湖南沅县陵县人,早年留学日本。他曾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代表日本小组出席过中共“一大”,1924年冬脱离共产党。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周佛海投靠蒋介石
  汪伪政权成立后,周佛海任财政部部长兼行政院副院长等重要职务。1941年3月,汪精卫去日本治病期间,周佛海代行行政院长一职。8月初,汪病情恶化,周佛海应日本政府之召抵达名古屋探视汪,并与陈璧君商谈人事调整问题。后又抵东京,分别拜访日本首相、海相、陆相、军令部长、参谋总长等,讨论对重庆民政府的诱降及汪死后的人事安排问题。汪精卫病死后,周佛海任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
  1945年9月30日,周佛海等被押送重庆。次年9月押到南京。10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对周佛海进行公审。 11月7日,法庭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行,判处周佛海死刑。周佛海被送往南京老虎桥监狱。
  
    次年3月,蒋介石发布特令,以“响应反正”、“戴罪图功”,“以观后效”为由,将周佛海“减为无期徒刑”,免其一死。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在惨呼哀号之后,一命呜呼。
  
  汉奸指数★★★★★
  

  第5名---陈公博:汪伪政权第二号大汉奸、代理“主席”
  广东省南海县人,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家庭。1920年秋,陈公博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回到广州后,在陈独秀的帮助下,参加成立广州共产主义小组,成为领导人之一,并因此出席了中共“一大”。1922年,赴美国留学后,即被开除出党。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陈公博鼓吹上海当前除“担任后方任务”外,将来“为与日本同生共死,必将担任一部分之战线”。因此,“上海应以东亚共荣圈之中心地及联络线之资格,成为中日提携之轴心”。陈公博还以上海市市长的名义,发表《告上海市民书》,要上海市民与日本合作,务使“全面和平”得以早日实现。1943年3月底,汪伪政权为实现“中日”共同协力建设东亚新秩序这一目的,特派陈公博为访日“特使”。陈公博抵达日本东京,向日本主子表示:“深愿竭其人力物力贡献于大东亚战争,但求能与贵国携手迈进,并肩作战,无论任何牺牲所不能辞”。日本天皇奖给陈公博等人各一枚“一级旭日大勋章”。为此,陈公博离开东京时称:此次“奉令访日,承天皇陛下宠遇”暨内阁总理大臣等人的“隆重款待”,感到“无限光荣”,完全是一副奴颜婢膝之相。
  
    汪精卫病死后,1944年12月,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等重要职务,集大权于一身。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汪伪政权日暮途穷。1945年8月25日,陈公博夫妇等人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飞抵日本,10月3日又被强行引渡回南京,关押在老虎桥监狱。1946年2月,陈公博与陈璧君、褚民谊等三人被押往苏州狮子桥监狱关押。随后,江苏高等法院在苏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法官认为对陈公博应 “从重处断,以为叛国者戒”,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奉命将陈公博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陈公博的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连墓碑也不敢立,悄悄地将其埋葬在一处公墓中。
  
  汉奸指数★★★★★★

  
  第4名--梁鸿志: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长福建省长乐县人,汪伪政权成立后,梁鸿志任汪伪政权有名无实的监察院院长,很不得“志”,变成一个“旁食者”。1944年11月,汪精卫病死后,梁鸿志改任立法院院长。
  
    1945年日本投降后,梁鸿志躲在苏州。同年10月2日,梁鸿志在苏州被捕,随即被解押上海,送到楚园里作了“楚囚”。次年6月21日,梁鸿志以汉奸叛国罪被判处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汉奸指数★★★★★★
  
  
  
  
  
  
   3甲精锐汉奸系列
  
   探花-------------------------
   秦桧
  可以说,是他和高宗一起毁了当时中原人,汉人最后的气节和尊严。有了岳飞,胡马就不敢度阴山!这样自毁长城,造成南宋被动挨打,奄奄一息,为了一点点所谓的和平,送钱,送绢,送牛,送马。送女人!最后连皇帝都差点送给人家!
  一首《满江红》唱得所有汉族人热血沸腾!在抗战的时候,为了岳飞的四个字我们付出了近4千万的伤亡代价————还我河山。
  把这样一个可说是中国人霸气,牛气,骨气的人毁掉了,这样的朝代,这样的皇帝,这样的ZF,不能不灭亡………………

  
   榜眼-------------------------
   吴三桂
  冲冠一怒为红颜,是不是真的,可能永远没办法知道了,但是,在中国几乎人人都知道他。他太有名了,就象《康熙王朝》里说的,这个家伙很有意思的——前半辈子背明,后半辈子叛清。真的无语了……………………他的事情大家都清楚,就不要再多说了吧
  
  汉奸指数★★★★★★★★
  叛逆指数★★★★★(前半辈子背明,后半辈子叛清)
  
  
   状元--------------------
  
  
   大汉奸汪精卫
  汪精卫曾被誉为民国第一美男子,从照片上看,也的确相貌堂堂,而更令人乍舌的是他的才华。汪精卫在日本最早追随孙中山革命,成立同盟会,以后很多年直到中山先生去世一直做他的秘书。今日国人熟知的〈总理遗嘱〉即出自汪手,其时孙中山已病危无法言语,由汪写成然后先生签字,其中‘革命尚未成功,吾辈仍需努力’更是妇孺皆知。现在人们一提起汪逆便咬牙切齿,殊不知此公当年曾何其革命进步!宣统末年,汪精卫为推进革命毅然北上,自制炸弹刺杀摄政王载沣,事败被俘。以为难逃一死,于狱中作诗以明志励人,其中有“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之句,豪迈忠义之气,感人至深。被选入当年中小学课本,传诵大江南北。其诗平仄对仗俱佳,意境更胜,且难得口语直白,虽妇孺亦可解,时人谓不让唐宋。其在狱中悼胡汉民的诗中有“马革平生志,君今幸已酬。却怜二人血,不作一时流。忽忽余生恨,茫茫后死忧。难禁十年事,涌上寸心头”之句。以钱钟书之才傲视古今中外,难有看得上眼的人,但对汪精卫的《双照楼诗词稿》也忍不住称“钜公难得此才清”!后世学者更推论汪兆铭之诗艺术上的成就在二战时期世界政要中仅次于邱吉尔的水彩画,排第二,远高于毛泽东的词和希特勒的绘画。很可惜汪精卫没能早死,及9.18张学良不抵抗时,汪还痛斥张汉奸卖国,要求他通电下野,而作为行政院长,自己也引咎辞职。后人有说他后来投敌是蒋介石在政争上逼迫太甚之故,但即使如此那就能是做汉奸的理由吗!本来不逊于谭嗣同的千古流芳一变而成遗臭万年,令人扼腕。
  
  汉奸指数★★★★★★★★★★




转自: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 ... amp;idArticle=79427
发表于 2009-10-13 15: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哈飞车友会 ( 鲁ICP备15020090号-4 ) |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GMT+8, 2024-11-24 19:44 , Processed in 0.019012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

© ys166.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