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飞车友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16|回复: 4

谁再说农民不穷,我跟他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5-26 10: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这里叫湖南邵阳,我们这里每个农民只有5分田,早稻亩产700斤,晚稻母产800斤计算,除去每年交纳的费用也就差不多够吃而已,(我们这里都种2季,可以比只种一季杂交水稻多收300斤,但是比种一季累一倍),现在税费多,种田划不来,大家都出去打工,有的到怀化地区帮别人收割,闷晒一天得10-20元。有的到广东工厂,早上7点做到晚上11点,糊一天纸带子,一个月得400-600元,还不包吃。就算有打工得了些钱,生活好一点,也绝对不是靠种田!!现在农村很多地都撂荒了,年轻的全出去了,家里就剩老小。
  前2年派各单位的年轻干部去县里面扶贫,回来都感慨万千,农民真的穷啊。扶贫也没什么高招,去的人带上政府的拨款到农村去,帮他们修一些公路或者水渠什么的,钱也不足,用完拉倒。还有向他们介绍一些外面的形势,因为农村太封闭。
  他们看到现在有的偏远山区还有人家一家只有一条裤子的,谁出去谁穿;我现在说怕也没人信了。
  他们回来讲了一个事例,因为太让人伤感,现在还记得:在城步苗族自治县(红军长征经过,当年是通往广西的唯一要道),有一户人家,只有母子2人,儿子参加过抗美援朝,复员回来后,因为穷,没有能娶媳妇(可以猜他现在的年纪)。因为家里穷,没有房子,现在和老母亲住在山洞里,家里就是一床援朝战争时候从部队带回的军被,他和瞎了眼的老母亲几十年就一起盖这一床又老又破的被子。家里只有一口只有半边的铁锅,其他的种地的锄头之类的工具都没有。家里面所有的东西变卖绝对不超过30元(扶贫人员回来反复强调的原话)。没错,我写的就是30元!
  我写到这里,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可现在居然有人拿他们发达地区农村年人均收入8000元来质疑中国农民的贫穷是谎言,我简直火上心头。谁再发这250的帖子,我踩烂他的睾丸!!!
  农民分3种:
  第一种是郊区农民,他们由于靠近城市,有巨大的市场和便利的交通,通过城市拆迁修路卖土地发了一笔,有的成为城市居民,有的种菜,养鱼,日子过的不错,基本起了2-3层的楼房。
  第二种是盆地地形气候好地区的农民或者地多人少的山区农民,由于田多或者卖树木,生活还不错,吃穿住没问题,偶尔病一场虽然伤筋动骨,大伤元气,也还能对付。
  第三种是远离城市,条件恶劣,交通不便,地少人多地区的农民,比如我们这里有的地方上一座大山,全是石头,上面除了灌木啥也不长。这里的农民辛苦一年,饭有吃,饿不死而已,衣服也有穿,也只是不露屁股而已,生病就只能等死。由于不是少数民族,国家也不救济这种人。
  第四钟是一些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民,很多人没见过湘西土家人在几乎80度的山坡上,爬上去在巴掌大的地方用木棍戳个洞种,收玉米的“绝活”吧。我大学同学酒后说起他们的生活直掉眼泪。说他们有的地方从沟里面摸些螺丝,用木棍叉着烧熟了当好菜待客,就象我们南方来客人杀鸡一样隆重。有的人喝酒没菜就拿卵石洗干净放点盐炒,喝一口就含一粒。不过少数民族有救济。
  我们谈论的当然是后2种,他们是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的对象。看看我们国家地图上的资源分布,他们是农民的多数啊。总不能看着城市边上几个郊区农民就叫喊进了小康了吧。象我们中西部,没有国家政策资金的倾斜,自然条件没有那么好,教育水平偏低,农民多是后2种。
  不过话说回来,饿死倒不至于。就是偏远地方的某些#数民#族,由于文化低,发了生产工具也不肯干活,甚至卖了换酒喝,国家每个月都发救济粮,每个月20-30斤,他领了就往供销社走,全换了酒,喝的烂醉,全不管他家里有老婆孩子等米下锅!没米了就喝点不知道啥玩意做的稀糊糊,看见村长或领导来了就叫“干部啊,你看我们吃什么啊,XX党可不兴饿死人啊”,他这下到政治觉悟高了,虽然懒,但知道XX党好!这样的人他穷他有责任,政府就没责任了?我们就不要管,说他们穷就活该吗?
http://bbs.military.china.com/js ... =3476210&page=0
发表于 2006-5-26 11: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真的狠辛苦
发表于 2006-5-26 20: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话说回来,饿死倒不至于。就是偏远地方的某些#数民#族,由于文化低,发了生产工具也不肯干活,甚至卖了换酒喝,国家每个月都发救济粮,每个月20-30斤,他领了就往供销社走,全换了酒,喝的烂醉,全不管他家里有老婆孩子等米下锅!没米了就喝点不知道啥玩意做的稀糊糊,看见村长或领导来了就叫“干部啊,你看我们吃什么啊,XX党可不兴饿死人啊”,他这下到政治觉悟高了,虽然懒,但知道XX党好!这样的人他穷他有责任,政府就没责任了?我们就不要管,说他们穷就活该吗?

有人说过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然也
发表于 2009-10-8 16: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0-19 23: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哈飞车友会 ( 鲁ICP备15020090号-4 ) |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GMT+8, 2024-11-25 07:45 , Processed in 0.046893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

© ys166.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