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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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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9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有用的东西,驾校都不教。这也许说明我们相信实践大于理论——撞一次就永远记住了。

●消费者买车要交税,公务员是用我们交的税买车。治理拥堵,只限私车不限公车。

●中国一直没有施行大货车尾部强制防护栏——也许是推广时收益很少,完全不及加个什么税、收个拥堵费多,虽然这能对生命有很大保护。

●中国路不多,但世界上大部分的收费公路都在中国,连国道都是收费的。虽然我们买车交了购置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甚至还有高达5万的牌照钱。

●户口不同被撞死后赔偿不同。和谐社会,大家生命为何不能一样贵?

2000年我拿到了驾照,后来用版税买了一辆车,基本经历了上海私车的发展历程。7年来,我开着各种车在这个中国最大的都市中穿行,这让我有了很深切的感悟。

驾照

把驾照强制捆绑在驾校上,是中国的“专利”。我们国家不一向鼓励自学嘛?他们担心的也许是:万一你从哪里学习到了反动的驾驶方式怎么办?

另外一个问题是,他们教了什么?驾驶学校为什么不教人在停车开门时看一下后视镜?我见过不少因为司机停车就直接开门和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相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还有,也没教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请立即下车离开。很多高速事故就是因为人留在车里定定神回味时,被后面的车追尾导致死亡。

不教这些常识,这也许说明我们的学校用心良苦,相信实践大于理论——撞一次就永远记住了。

牌照

上海的汽车牌照价格越来越贵了,2007年9月私人车辆牌照拍卖平均中标价达到49600多元,可以买一辆经济型小汽车。政府的理由是为了控制市中心的汽车流量,缓解交通压力。

我认为牌照拍卖这个制度只能说不合法但合一定程度的理,关键是我们很善于打着造福人类的幌子,干别的事情。如果什么社会发展矛盾都只需要靠大量收费来解决,那政府的功能就未免太简单了。

另外,为什么管理部门对庞大的公车不管不问?消费者买车要缴税,公务员是用消费者缴的税买车。

还有,外地车在上海使用,虽然在车牌发放登记地交过养路费,上海还要征收养路费。我建议外地省市效仿,凡上海车牌照也征收养路费。这样好,亏的是个人,富的是财政。

路牌

上海的路牌“国际化”后,用A1、A2等名字来命名市内公路。但路牌上却没有哪里到哪里的说明,外地司机根本不清楚某条路是哪里到哪里的,只好在十字路口冒着危险拦车问路。

我估计这是某领导出国考察的丰硕成果。建议外省市也这么干,让我们上海人开车过去也问路,这样有利于增进各个地方的文化交流。

防护

今年情人节,我在沪杭高速上看见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和卡车的追尾,车内两人应该没有生还的希望。高速公路曾多次发生因为卡车没有装后防护栏,导致追尾的小汽车司机丧命的事故。卡车的尾厢高度面对的,正好是轿车最脆弱的挡风玻璃处,这让作为缓冲区的车头完全起不到保护作用。

在很多国家,卡车是要求强制安装防止轿车追尾时候钻进车底的一套防护装置的。成本相当低,也就一百来元。这个防护栏在欧洲强制使用后,事故后生还率有很大提升。我不知道为何在中国一直没有施行——也许是推广时收益很少,完全不及加个什么税、收个拥堵费多之类的,虽然能对生命有很大保护。

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33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这条规定让驾驶员吃尽了苦头,他要么把车停在收费停?。??赐T诜欠ㄍ3档牡胤健?

与中国交通法这条规则相反,英美国家的规定是:除了交通管理部门在某地安放“绝对不能泊车”或“短暂停留可以”的标志牌和在十字路口、公路转弯30米处不能停车外,其他地方都可以停车——这已经成为国际惯例。

我认为只要不妨碍到别人,驾驶员就可以停车。但为什么交警却往往对停在这些地方的机动车贴“违章罚款单”呢?还有些地方更夸张,有时候你违章了要去缴罚款,但发现车不能开进去,你就把车停在路边,出来又是一张罚单。
“路费”

中国路不多,但世界上大部分的收费公路都在中国,连国道都是收费的。虽然我们买车缴了购置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甚至某地的牌照钱。我庆幸的是,我家门口那条路还没有改成高速公路,否则出门都要收费了。

公路法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车辆在公路上发生事故是难免的,其中很多事故会对公路造成损害。几乎所有司机都知道打“122”报警。但公路管理机构却没有统一的报警电话号码,一个外地司机在他地发生事故后如何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经常有当事驾驶员因此被罚款。我们的很多交通监督的设置,是想办法挖个坑让你往里面跳的。

命·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今年“两会”上表示:将解决因法律规定造成车祸丧生因为户口不同造成赔偿高低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到现在过了好长时间了,也没有看到结果。我看到一则新闻,同一辆车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两人,赔偿金额相差了一倍多:一个是四十万,一个二十万不到,原因是他们一个拥有城镇户口,另一个是农村人。

人的生命为什么分三六九等,如何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大家生命一样贵。

报警

我是一个经常报警的人,但出警速度和接线员的态度都让我非常汗。

几个月前在上海定西路买东西,眼前一人骑着摩托车就飞了出去。我就在那人边上,过去初步检查了一下确信那人是大腿骨折。我拨了110,在电话里说得很清楚是需要救护车的。在上海的闹市区,110的摩托居然过了20分钟才到,警察看了一眼,再用对讲机叫了救护车,等那人抬上救护车差不多已经摔了一个小时了。幸好只是骨折。我的一个朋友在沪宁高速上救人,叫的救护车过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以后要是有重伤的,还是直接说遗言比较靠谱。

几年前,我开车在路上发现一辆车翻到了河里。但当时是半夜,我不能确定这事是刚发生的还是早就发生的,只是在等天亮再拖车,只好报了警。接线员问我在哪,我说我只是知道自己是在×××国道从××地到××地的当中,接线员问我是几公里处,我哪知道是几公里处啊,两地隔开也就5公里,我就在路边等着,只要来个巡逻车就能看见我了。但接线员明显不耐烦了。
发表于 2008-2-9 22: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韩寒大作吧?
发表于 2008-2-9 22: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   
发表于 2008-2-13 20: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象他口气
发表于 2008-2-13 21: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是
发表于 2008-4-3 13: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讲得很好,中国怎么了??
发表于 2008-4-3 14: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们啊,把心理话都说说吧!
发表于 2008-4-3 15: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牢骚发发算了,这对改变事实根本就没有什么作用.
发表于 2009-11-11 21: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1-11 22: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公平的事太多了,永远都说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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