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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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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08: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次记6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两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2.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3.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8.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2.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3.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3.不按规定会车的。
    4.不按规定倒车的。
    5.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6.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7.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发表于 2008-6-21 09: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学习了
发表于 2008-6-21 10: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6-21 10: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就是记不住
发表于 2008-6-21 15: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这个东西做什么??一块钱一本买个放车里OK了
发表于 2009-5-11 22: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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