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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相关] 有多少跨国公司会起诉中国车企? ――北京车展后思考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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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0 21: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届北京车展,因超常的保卫工作而使展馆外没见了过去的拖着事故车抗议的景观,展馆外除了人潮,还是人潮。上届北京车展且有车主拉着休克的切诺基在门口抗议。没有抗议者示威,并非说明事故车少,据消协的报告事故车投诉却是激剧增多。如果不是超常的保卫工作,有些跨国公司恐怕没有那么幸运,摆在展馆外面的事故车可能会让一些跨国公司颜面扫地。比如此次指控中顺外观抄袭的本田公司,“婚礼门”事件早已经让本田的颜面扫地,纵然本田方面有能力让中国媒体集体失声,然事故及事故处理过程足以让本田公司致创。

北京车展除了这起本田指控中顺抄袭以外,还有一些汽车零部件企业受到跨国公司指控,如世博公司指控几家零部件厂抄袭刮雨器。不过,这些指控尚未进入法律程序,不过是向车展组委会提出抗议。

然而,这些抗议被媒体捕捉并放大,素有典型性欺软怕硬传统的中国媒体,同时也迅速传播了这几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俺相信,包括俺在内的中国老百姓可不管你抄不抄袭,汽车外观够酷就行。

所以说,抄袭是一个企业之间的事情,他们双方都会有自己的算盘,尤其跨国公司,强势企业他们都惧染指,不外乎是朝着尚待成长的草根企业开炮。俺觉得有这样的炮声,或者多隆隆几下,才是正当。一个产量达到700万辆汽车的国度,能够在真空和无菌状态下成长么?俺觉得天天有汽车知识产权方面的官司,那才是中国汽车与跨国汽车公司拼命了。现在,没有到那种地步,中国的草根汽车企业,应该与跨国公司死死纠缠,认认真真研究跨国公司的汽车,认认真真跟他们打官司。俺看中顺与本田汽车的两张脸,根本没有多少相象之处,只能说中顺的样子比本田的好看一些。感觉中,许多汽车评论员总是寄望在这些方面摆显自个的判断能力,以示内行,实则不然,齐白石的虾,美于那只自然的虾,QQ也强于那个司怕客,别以为亚洲人都长着一张近同的脸,就是有一国人抄袭另一国人。

王传福曾经说得很坦诚,比亚迪启用了许多别国汽车的过时专利,话已经说至此,怎么今天还会招来苛责?外观有些跟人相似那又怎么样?受到市场欢迎就是硬道理。俺似乎已经说过,中国汽车的危机不在于模仿或抄袭,危机在于没有自己的汽车思想。如果检讨起来,李书福的造老百姓买得起的车也不能算是一种汽车思想,那是一个市场定位,有些人就是要造老百姓买不起的车,这样的人大有人在,因此也不能说是有汽车思想。至于要耐住寂寞20年,那更不是思想,寂寞就寂寞罢,你出来嚎什么?

说心里话,本届北京车展云集了许多汽车评论新秀,年轻一代,更具汽车专业知识储备,其学术背景基于科班的汽车专业,然而俺所领教的是他们将诸多车型的构架品评得头头是道,这些只能说明科班还有专注,其他方面特别应该以贫乏冠之。俺在车展现场遇见到了那位力劝俺终止汽车写作的文友,不过,俺对他提示俺的偏激主义不以为然,至于俺的汽车写作误导了公众之说,却是十二分虚无飘缈。俺一直在跟误导作斗争,如果梳理俺自1997年以降的汽车写作文字,便是知道俺从未偏离的立场。

关于汽车写作,这样一种物器文化的表达,它恐怕永世不达心性表述的高深,从技术到科学,一部汽车所承载的学术要义,不过是它的能量转换,操控与高速移动,这些经久不衰的话题,亦能作为俺们永世不休的讨论。因此,俺曾经关注到日本的数码相机,这个技术的原创始于柯达,柯达因对市场的误判将此项技术束之高阁,成全了日本。日本人拿去发展了它,俺以为日本人的这份贡献是了不起的,虽然日本人在俺心里永远是浑蛋。假如每一件可以惠泽人类的技术被发明后而被柯达此般束之高阁,人类文明的进程显然放慢脚步。所以,日本人这个方面很了不起。

汽车同样如此,没有被人不断地模仿与抄袭,永不休止地在此间进行刀光剑影的技术撕杀,何曾能够将技术推进到此一步?跨国公司在20世纪下半叶进入中国的制造史,就是一部汽车技术垄断史。有谁能够终结它的垄断?法律还是谈判桌上的比试声高?全然不是,只有模仿他们,敲打他们,使跨国公司万般无柰地弃旧推新。无论是鲁迅的拿来主义,还是亨廷顿的文明对决,都不能完全阐述汽车制造成因与发展路径。

有时候,俺们应该跳出汽车看汽车,一个立志于汽车批评的人,他一定要有感恩情结,前方道路已经布满探索者的脚印,谁都不会承认,他乐意在此迷途。在亚细细亚的天空下,你试图让月亮升起的时间延后,曙光就未必按时来临。谁是谁的神灵?谁是唯一拥有制造权力者?凯撒已死,拿破仑之剑业已锈迹斑斑,当俺们将鬼神驱散,大地上一切显露清明。

这里俺们试问,到底有多少跨国公司会起诉中国车企?此时俺不能主观断定,然而大致可以推断的是,在中国如此庞大且竞争日趋白热化的汽车市场,谁个起诉,则意味着它在拿起别人的扳手砸自己的脚。你乐意享受司怕客式的死亡吗?那就是,当公义的裁判给你终极裁决,你游荡在市场的灵魂便随之衰竭。

俺想就此表明一种想法,如普桑、捷达这类老车型,从专利法的角度考察,它早已经失效了,如果不是与其签有技术合作协议的企业即大众中国的合作方,其他人等使用其技术,应该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情。包括其他跨国公司的旧车型,而面对失去专利时效的技术不予使用,对于中国汽车人来说,同样是对历史的犯罪。使用已有的可靠技术以为人民制造汽车,是中国汽车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时局似乎面临一场起诉风暴,然事实乃中国汽车媒体人之挟洋恐吓,抬头看看天空吧,它仍然晴朗如初。
发表于 2006-11-30 21: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喊创新,自主创新了这么多年,中国的汽车工业难道连一个外形都搞不了,还要靠模仿生存吗?
发表于 2006-11-30 22: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奇瑞、吉利干、长城干的
不错
发表于 2006-12-1 14: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这一模仿,先给用户省下一笔设计费,等有了实力再创新吧
发表于 2009-10-21 18: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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