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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交流] 我开车3年遭遇的第一次车祸(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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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0 13: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12月某日上午10时左右,我开车经过一个路口。这是一条有单向5车道、中间有绿化隔离带的宽阔城市新区马路,路口约有80米宽。我的车在靠近隔离带的第2车道(左边是左转弯车道)等红灯。右边两条直行车道都有等红灯的小车。绿灯亮后,三条直行车道的车几乎同时起步。右边紧靠我的是一辆的士,起步后就超出我半个车身。起步后,由于道路宽敞,前方空旷,几辆车都在加速。快到路口一半时,车速大约50千米/小时。正行进间,突然前方约1米处出现一辆电动车,在大吃一惊的同时,本能地一脚刹车到底。在车停住的同时,听到“砰”的一声,电动车被撞得向我车前方旋转720°+90°,骑车人在电动车开始旋转时被甩在我车前1.5米处。我急下车察看,被撞者在地上痛苦呻吟。我马上依次打120、122、95518报案,十分钟后救护车、122事故处理车,保险公司事故勘察车先后到达现场。
    人员受伤情况:电动车主右胸部、两脚踝骨软组织挫伤,两脚踝关节处扭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本人因系了安全带,身体未受到碰撞。
    两车碰撞情况:我车前保险杆右1/4处与电动车左踏脚板相撞,我车保险杆被撞出一2.0×0.5厘米的口子,前车牌被掀起,有一条擦刮痕迹。保险杆未变形。电动车损坏较严重,组件多处破损、破碎(后保险公司定损,修理费1150元)。
    事故责任认定:电动车闯红灯违章,负主责。我车正常行驶但疏于观察,负次责(以上结论是结案时办案警官的口头裁判,书面的没看)。
    赔偿情况: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
    事故原因分析:①电动车闯红灯,且加速想尽快通过路口。驾车人只注意到的士车,没有看到的士左侧稍后一点的我车。②因为右边有一的士行驶,且超我车半个车身,因此本人完全疏忽了对右方的观察。右边的士看到了电动车,采取了刹车措施避过电动车,而我却没有丝毫准备而且正在加速中。
    我的后怕:①当正在加速行驶中,近在咫尺的前方突然出现一辆电动车,那一瞬间的惊愕不可言状。当时将踩在油门上的右脚迅速移到刹车并一脚到底,完全是下意识的,没有丝毫思考的时间。倘若将油门当成了刹车非出人命不可。②所幸我车没有直接撞到电动车驾驶人,否则后果严重。
    经验教训:①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最好不要加速。自己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保证不发生事故,要防别人违反交通规则。②市内开车也要系安全带。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安全带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③因这次事故,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受痛耽误工作,我心里也很难受。虽说我经济上没受什么损失,但花费了我好多时间精力。爱车受伤也感到心痛。以后开车千万小心,避免事故。祈盼这第一次车祸也是我的最后一次。

    本人车祸后,到122去了不下10次,每次都见到处理交通事故的5间办公室(每间办公室4个办案警官)和一间调解室热闹非凡。办案警官个个都忙得不可开交,调解室内更是争吵喊叫声不断。大厅里几排座椅坐满了人之外还有许多人站着等,可见交通事故之多。留意了一下,车祸中大、小车与摩托车、电动车发生碰撞的事故为数不少。与司机交谈时,他们大多都为摩托车、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车祸叫苦不迭。我认为现在交通安全法实际上对摩托车、电动车等没有约束力,车祸发生又后不追究摩托车、电动车的责任(汽车方全赔),是这类车祸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现在我开车对摩托车、电动车是时时提防、避让。
发表于 2009-7-20 14: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有道理

电动车摩托车车主多数都没经过学习,对生命很漠视,大家遇到只能小心
发表于 2009-7-20 15: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人多地少,开车想要爽估计都得付出代价,只能小心点儿开啦。
发表于 2009-7-20 15: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最怕电动车,他们什么都不懂,乱开!
发表于 2009-7-20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人交通意识太薄弱了
发表于 2009-7-21 14: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路上开车最怕的就是三样!
1、的士 - 此车碰上路边有人招手,不管后面是否有车,说停就停!跟着它真的很危险,而且还随意在车道上穿插、变线,感觉整条路就是他们的专用车道,真的很离谱!
2、电动车 - 此车最害人!在路上行走毫无声响,速度一点不比摩托车差,而且开此车的多数没有受过正规的交通教育(在此不是得罪开此车的人兄,确实开此车的多是民工、上了年纪的人并且就连最起码驾驶证都没有的人,他们怎么知道交通法规呢?),所以喜欢怎样开就怎样开!
3、野蛮的驾驶员 - 不知是说素质低下还是对交通意识的淡薄,明明车速30、40公里还要占着快车道做龟跑,完全不理后面正常车速的车,如果碰上车多且车道小,那真的只有跟着他后面,想超车又超不了。还有更甚的就是自以为自己的车是名车,而不打转向灯的情况高速贴着自己的车头随意转线,这简直漠视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这种人最鄙视!     
发表于 2009-7-21 19: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醒 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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