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日照沿海出现鲨鱼需加强防范的通知
日期:2006-7-3 11:05:41
东港区旅游局、岚山区文体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旅游局,各海水浴场,各旅行社:
自2006年4月底,我市沿海连续发生多次鲨鱼袭人事件,造成3 个潜水“猛子”死亡。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兆前,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市委常委、秘书长党英明,副市长刘西良分别做出重要批示。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为加强防范,确保游客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海水浴场的管理,确保各类海水浴场要严格按照标准布设防鲨网。海水浴场经营管理单位要经常性地检修防鲨网,防止拦网破损,失去防鲨功能,并经常检查网内有无鲨鱼。特别是风暴潮过后要及时检修鲨网。同时,海水浴场应抽调专人组成救护队在海上巡查,一旦发现鲨鱼,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出现险情及时予以救护。
2、各海滨旅游景点、海水浴场要设立防鲨警示牌,提醒沿海居民和游客下海游泳要在有防鲨网的浴场内,其他海域不要随意下海。在浴场中游泳,不要越过防鲨网或靠近防鲨网,特别是夜间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3、各旅行社在接待游客到海边旅游时,导游要及时提醒游客注意防范,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日照市旅游局
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