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羊城昨日水牛拉宝马》后,网友对华晨宝马的售后服务表示质疑,感叹“为何换一辆车一定要用这样的手法,实属可悲!”而继“老牛拉宝马”的新闻昨日占据各大报突出位置后,马小姐的“宝马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华晨宝马公司再一次发表声明:“正在沟通之中”。
置换要交折旧费
尽管使出了“牛招”,昨日通电话时马小姐语气仍然显出焦虑和无奈。马小姐表示她得到了换车的口头承诺。“但是今天,他们要来与我协商换车事宜的人迟迟不出现,等了数小时之后终于现身了,给我的答复却是要我交折旧费!”
马小姐对经销商的做法几近绝望:“用了这一招都没有用,你想我还能怎么办?”
互联网上质疑商家售后服务的声音也此起彼伏:“大品牌,小脾气!”一位腾讯网友如此表示,“有钱人还能折腾得起,没钱没闲的小市民要是遇上这种事该怎么办?”
“这样的车该退,万一出人命,谁赔人家的生命呀!店家老说给修,这样的车不修也罢,不是车主无理取闹,而是店家推卸责任!”一位网名为“爱家”的网友“顶”了马小姐的做法。
宝马公司深表歉意遗憾
昨晚,华晨宝马公司对马小姐的举动再度发表声明表示,对于产品故障,宝马要求经销商遵循标准的故障检测、维修、零部件更换等制度,并始终致力于提高客户满意度。“针对马小姐的诉求,宝马公司认为广东粤宝提出的维修并提供代步车的方案符合宝马售后服务政策。”
华晨宝马公关部表示,几个月来,宝马授权经销商广东粤宝及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客户关怀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一直积极与马小姐进行沟通,“宝马公司对故障给马小姐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马小姐在问题可以合理解决的情况下仍采取过激行为表示遗憾。对马小姐在磋商过程中提出的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我们无法支持。”
其公关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宝马方面并未承诺换车,“所有的沟通是有个过程的,但目前尚无结果。”对于网友的多方质疑,宝马公司则坚持表示,售后服务不存在问题。本报记者赵佳月
-维权律师
使用“牛招”情有可原
有网友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在车子、房子等大件消费品交易上,我们国家是否需要另立一些法规来规范?”
对于消费者不得不采用极端行为,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认为事出有因。“在这些大品牌的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谈判地位永远都是弱势的”,浦志强认为,只要你选择买他的东西,你同时就选择了他的一些包括售后服务在内的霸王条款。由于这些大企业有足够的资源去雇请最好的律师,他们的合同模式决定了消费者的弱势,而且这种格式合同是经过厂商反复使用后,可以有效避免不利于厂商方的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出现“牛招”、砸车等现象都是情有可原。
浦志强不赞同通过立法来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这不是通过立法能解决问题的,如果对厂商的偶然问题进行立法,会导致损害厂商权益的局面出现。”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