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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重庆钉子户即将拆迁 双方已达和解并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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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 21: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QQ.com  2007年04月02日17:59   人民网
  
  人民网重庆4月2日电 记者张加林报道:记者刚刚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被受世人关注的重庆杨家坪鹤兴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纠纷——“最牛钉子户”事件已获顺利解决,当事双方今下午已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

  据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介绍,该协议还是在当地九龙坡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的。“这应该是在法律框架下达成的一份有效协议。”该人士如是说。

  据悉,被拆迁人杨武、吴萍夫妇选择的是“异地房屋”安置方式。

  又讯该区法院近期将召开发布会,公布有关具体情况,并择期对“钉子户”建筑物实施拆迁。

   (人民网)
发表于 2007-4-3 16: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拆迁人杨武、吴萍夫妇可以出书传授如何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讨价还价啊
发表于 2007-4-4 00: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知道协议的具体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07-4-4 16: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4月2日16时左右,在法院协调下,吴苹夫妇和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就拆迁安置达成了协议。吴苹夫妇选择实物安置方式,由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沙坪坝区的异地安置房一套。根据房屋所在鹤兴路片区的统一安置评估标准,吴苹夫妇位于该片区17号的房屋评估价为2477547元,补偿其旧房设备费2222元,搬家费20000元,装饰补偿费100000元。异地安置房为开发商3年前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评估价为3068847元,吴苹夫妇还将补房屋差价469078元。

  杨光介绍,由于先后断水、断电和断路,而吴苹夫妇房屋此前一直用于餐馆经营,因此开发商与其协商后同意补偿营业损失费90万元,这是从2005年10月开始按照每月3万元盈利计算结果的总和。

  如此,吴苹夫妇得到的除了异地安置商业房外,还有43万元的差价赔偿。

  ■最终协议
  
  A 房屋拆迁补偿费:吴苹夫妇原房屋评估价2477547元+旧房设备费2222元+补偿搬家费20000元+装饰补偿费100000元=2599769元

  B 异地安置房评估价:3068847元

  C 吴苹夫妇须补房屋差价=B-A=469078元

  D 开发商补偿营业损失费=90万元
  
  吴苹夫妇最终所得=安置房一套+(D-C)=安置房一套+430922元。
发表于 2007-4-4 17: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0-27 20: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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