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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动车未上牌不许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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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3: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8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将颁布实施《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政府令),电动自行车将实行注册登记,上牌管理,未注册登记上牌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允许上路行驶。
  明确电动车上路标准
  上路标准:注册登记并符合国标
  3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明确,市政府将颁布实施《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政府令),对市区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在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前,按1999年国家出台的标准执行,国家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允许上路行驶;未注册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行驶。
  善后事宜:企业回收、经营者换货等
  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后,对现有在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政府将充分考虑市民的利益,采取企业回收、自由交易、要求经营者换购(换成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政府适当补贴)等多种渠道,解决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的遗留问题。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如果商家不配合换购未达标电动车,市政府会协调工商等相关部门,设立举报及相对完善的措施,以保证市民利益不受损害。
  关于怎么核查未达标电动车,将由质监部门、警方等部门共同核定、执法。
  5月初开始注册登记
  4月初,福州市政府将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7天;4月下旬,市政府正式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政府令,市物价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市公安局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5月初,开始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市公安局发布《市区摩托车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市区开展非机动车行车秩序整治的通告》,全面展开非机动车行车秩序整治;6月初,市政府颁布《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政府令,全面规范和整治停车场管理。
  非机动车整治直指电动车
  据市公安局统计,福州2009年至今发生的致死513人交通事故中,电动车肇事共导致26人死亡,同比上升41.8%。另有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占八成以上,其中因电动车违法引起的过半。目前福州电动车的数量为六七十万辆,其中八成以上为超标车。
  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中,电动自行车成为重点对象。
  首次提出整治醉驾电动车
  根据此次整治精神,对于非机动车违法,除了整治常规乱象,还首次提出违法行驶行为包括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使用专用道、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等。
  此外,根据今后将施行的“政府令”,无牌照电动自行车也将成为整治重点。
  市区禁止销售不符合国标车
  “政府令”出台后,改装电动自行车也是违法行为。同时,还明确禁止在市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同时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在临街人行道、公共场所的停放管理,严格查处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车上路将扣车核查
  发布会还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处罚标准:凡闯禁行、闯红灯、越过停车线、驶入机动车道、驶入专用人行道、安装斗篷等,一律处以20元或50元罚款;凡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15天进行核查,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车辆予以扣留,经向社会公告后统一销毁。
  □相关链接
  电动车现行国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是: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同时还明确,“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k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等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13: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让大家都买汽车上路?
路已经相当堵啦

俺也有电动车 感觉非常方便啊 去市区骑电动车比汽车快多了
发表于 2010-3-30 14: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18 18: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的车要贱卖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5-21 01: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宇宙航天2010-05-18 18:57发表的:
那你的车要贱卖了。。。。。     
嗨....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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